房产资讯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复业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0年02月24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的通知》(黑建疫房[2020]22号)精神,现就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复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销售门店复业情况要进行登记公示,企业在复业前需登录“黑龙江省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门店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业登记及公示管理系统”(https://www.houselj.com/fgba/ba/gs.do),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后方可复业,未在系统备案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二、各开发企业要合理调配人员,在满足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缩减上岗人员;各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省、市、县(区)各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做好消毒、体温监测等防控工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采取分区作业、分散就餐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三、各开发企业负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企业及销售门店复业与省、市、县(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符的,按省、市、县(区)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执行;工地复工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四、各开发企业每日将复业及疫情防控情况在微信群中上报,我局将对各企业复业及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联系人:周  刚  13904524082

郑颖秋  13946256567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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